全球即时: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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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本报记者 高峰 王浩奇

近日,济宁市从主体需求角度出发,制定并实施《济宁市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十条措施》),通过强化政策支持,推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从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,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。

《十条措施》中提出,济宁将支持整县推进农民合作社、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,支持农民合作社、家庭农场争创试点示范,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。同时,支持家庭农场提高发展质量,农民合作社提升规范运营水平,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融合发展。

“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,对推进济宁农业现代化、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意义重大。”济宁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相广灿表示。近年来,济宁市把发展壮大农业产业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,从经营主体培育、龙头企业扶持、实施双百双千工程、探索按揭农业模式等各个方面,创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,推动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。在快速发展的同时,济宁家庭农场、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存在着发展质量不均衡、市场化水平偏低等问题。为此,济宁研究出台《十条措施》,在市级层面拿出真金白银的扶持政策,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从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。

今年,济宁市财政将列支5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,用于支持县(市、区)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。《十条措施》中,明确支持整县推进农民合作社、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,以县为单位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争创荣誉,提升发展质量,按照获评市级以上示范主体的数量及争创试点县情况,对县(市、区)给予资金奖励。济宁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科负责人徐毅表示,奖励资金的80%将用于重点扶持一批示范主体做大做强,提升示范主体的经营能力和带农增收能力;其余20%将用于加强县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、社会化服务中心、辅导员队伍和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公共服务方面,健全县级服务辅导体系。

在一系列政策扶持下,济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遍地开花,土地变得越来越值钱。位于任城区南张街道的五羊坡农业基地,“85后”新农人赵川、郑玲玲夫妻俩几乎每天都会早早地来到这里,监测水果种植的温度,浇灌田间的秧苗……开启一整天的忙碌。“现在正值夏季水果生长的关键时期,田间管理工作是否妥当到位,将直接决定水果的质量和产量。”在郑玲玲看来,想要打出有机农业的知名度,把产品卖到更多更远的地方,严把质量关十分重要。

10年前,他们夫妻俩看到家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前景,双双返乡创业,创建五羊坡农业基地。这里不仅种植有夏黑、阳光玫瑰等8个葡萄品种,还有火龙果、蟠桃、无花果、草莓、珍珠油杏等水果。“一年四季无空地,春夏秋冬都有果。”赵川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介绍。他们通过采摘、研学游、产地直供等经营方式,实现年产值约500万元。在基地带动下,周边村民也开始种植葡萄等水果,种植面积达到700余亩。基地至今已为周边农民提供固定工作岗位800余个。

近年来,济宁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社会化服务工作,作为破解“谁来种地、怎样种好地”问题的有效举措,把农业龙头企业、农民合作社、家庭农场作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、引领农业转型升级、农民稳定增收的重要力量。先后出台《关于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》《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等政策文件,针对主体需求精准施策,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“济宁路径”。目前,济宁市农民合作社数量达2万家、家庭农场3.7万家,去年新培育省级以上示范社、示范场136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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